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关于做好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卫生监督第一协作区的工作安排,2020年10月28日至29日,沂南县代表临沂市接受了滨州市和济宁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的联合检查。临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慧民、医政监督一科科长宋会雨陪同。
联合检查组对沂南县人民医院、沂南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医院的基本情况、依法执业情况、疫情防控等工作。联合检查组分组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母婴保健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场检查了药房、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产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室、发热门诊、医疗废物暂存处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位。检查组对两家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母婴保健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放射诊疗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最后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程海波、沂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建军代表医疗机构作了表态发言,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全单照收,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单位依法执业意识,认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确保依法执业,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提升全院整体水平。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医疗机构综合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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