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临沂市卫健委《关于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13日,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召开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冯尚余、执法大队大队长、部分科室负责人、全县10家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传达了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对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理、毒、麻药品管理、病例书写、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法监科负责人部署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工作,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现状进行了分析;医政科负责人对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副局长冯尚余做总结讲话时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民营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会议,要召开院委会传达会议精神。二是医院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提升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水平。各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内容对本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相关科室和执法大队要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三是营造活动氛围。要开展群众线索举报奖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通过召开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我县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保持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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