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后我县各类公共浴室全面开放营业,为预防冬季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流行,规范沐浴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莒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自2020年12月8日开始,对全县的沐浴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出动车辆8台次,人员24人次,共检查了41家公共浴室。对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卫生及消毒设施设备检测情况、管理制度及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状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根据《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量化打分。
通过检查,大部分单位证照齐全,能对照标准要求规范经营,做到了信息公示齐全,物品摆放整齐,台账建立规范,对顾客使用的拖鞋、毛巾、浴衣、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能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检查同时也发现,有少数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小浴室仍然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如无专用的消毒间,无专用的拖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记录不完整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下阶段,莒南县将依据《临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沐浴行业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对全县沐浴场所进行抽查,对前期查出问题但仍未整改的单位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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