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兰陵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抗(抑)菌剂违规添加激素、违法宣传现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对全县生产消毒产品的企业和经营消毒产品的医药公司、零售药店、商场超市、母婴用品店、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等经营使用单位,通过实地查看、调阅档案、谈话等方式,对经营单位抗(抑)菌制剂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宣传、推销情况、经营单位规范采购销售消毒产品等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医药公司2家,零售药店56家,母婴用品店30家,商场超市12家,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6家。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了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发现违规宣传、销售抗(抑)菌制剂,同时发现部分销售企业存在“索证”不全,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整改。
下一步,兰陵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继续强化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落实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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