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山东省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支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一行3人于4月13日,对我县2021年新申报A级认定的2 家住宿业场所开展A级信誉单位评审验收工作。
评审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相关单位的卫生档案资料,公共用品用具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系统,布草间、消毒间设置及管理、客房保洁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
通过开展评审验收,促进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下一步,我县将加大监督执法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共场所A级信用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公共场所单位争先创优,推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律,引导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良性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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