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日,沂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由县卫健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振波任组长,法监科科长王九奎、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东峰任副组长,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较薄弱的村卫生室。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落实、转运交接手续等。
经检查发现,村卫生室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医疗废物登记不及时、登记资料保存不完整、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未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下达整改意见书、依法立案查处。目前,专项监督检查正在有序开展中。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村卫生室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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