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月28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对莒南县城区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检查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控要求,对商场超市、电影院、住宿业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抽查,现场查看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卫生信息公示、集中空调清洗消毒、室内微小气候卫生检测、公用物品消毒等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外来人员登记、体温监测、亮健康码、口罩佩戴等情况;现场指导了废弃口罩回收、消杀药品存储、消毒溶液配比及使用、室内外通风等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同时向经营者宣传科普疫情防控基本知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知识指南规定,严把预检关口,落实测温登记制度,备足有效的防疫物资,做好场所消毒,加强室内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全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能力。
供 稿:陈长柱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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