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春季学期饮用水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用水安全。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监督工作职责,于2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127所中、小学校(中学30所、小学97所)生活饮用水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能够严格按照学校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了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学校供水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并制定了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前,对生活饮用水和学生直饮水及食堂末梢水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国家卫生标准。各学校都对饮水机进行了全面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记录规范完整,较好保障师生饮用水安全。但个别学校还存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管理工作不到位、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
今后,执法大队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合作,加大惩处力度,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职尽责,不断研究创新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协调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对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大对各级教育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教体行政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处罚,确保将全区各类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到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供 稿:夏利华 刘骥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