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我县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近日,沂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目前正常营业的理发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集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理发经营单位正常营业期间必须做到:所有入店人员一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登记个人信息方可进入;门口配备手消、酒精、84消毒液;对地面、台面、理发用品用具及时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3月21日以来,检查人员共监督检查理发店96家,发放《沂南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倡议书》96份,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5家理发店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检查人员将对限期整改的25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停业整顿,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到实处。
供 稿:王洪波 张 萍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