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近日,沂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四小”场所创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
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挨家逐户对“四小”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无卫生监督公示牌、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无消毒设施和消毒记录、有无禁止吸烟标识;小美容美发店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小旅店是否做到顾客用品一客一换;小歌舞厅有无机械通风装置;小浴室入口处是否有醒目的禁止传染性皮肤病等入浴的标识等。
检查发现,全县“四小”场所卫生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个别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卫生监督公示牌保管不善损坏或未悬挂、消毒记录不完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过期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能立即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供 稿:王洪波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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