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辖区内2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的村卫室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在对医疗机构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卫生室存在预检分诊无人值守、就诊人员不佩戴口罩、医护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消毒记录不全、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并针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枣园镇侯家窝村卫生室存在预检分诊登记不全、手消毒液未标识失效日期、医疗废物处置未登记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罚。
预检分诊是医疗机构发挥好“哨点”作用的第一道防线,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登记、流行病史调查,把好第一关口,同时要规范做好环境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供稿:何士学
编辑:付军霞
审核: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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