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费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坚持每天深入城镇、乡村,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级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疫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村级核酸采样点情况、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的落实情况、室内外环境消毒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首诊负责制落实等情况。
7月15日,在对费县东蒙镇医疗机构督导检查过程中,随机抽查了部分村级卫生室,发现东蒙镇家兴庄村卫生室擅自收治收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其作出停业整顿7天的处理。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两家村卫生室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费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各级医疗机构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供稿:张连芳
编辑:付军霞
审核: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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