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管理,有效防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发生,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7月19日起,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开展了放射卫生拉网式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询问等方式,仔细查验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手续履行情况,现场查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及放射性建设项目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等资料,对放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放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放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放射场所监测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3家,非医疗机构3家。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机构与非医疗机构的安全意识,督促相关单位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放射危险事故的发生。
供 稿:李 斌 岳立巍
编 辑: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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