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推进放射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行为,根据《全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放射防护检测、设备性能检测情况,放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护知识培训情况等。
截至目前,已检查9家乡镇卫生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下一步,平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将对存在问题单位开展“回头看”,不断提升全县放射诊疗水平,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权益。
供 稿:李 显 孙维广
编 辑: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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