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开展柔性执法。落实《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要求,开展卫生监督柔性执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目前办理“首违不罚”案件13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全面开展“送法助企暖心行”活动,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医政监督、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科室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目前共入企帮扶82家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培训22场,受众3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份,发放《守法经营倡议书》《监督服务承诺书》68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12个。
三是开展百名执法人员帮扶民营医疗机构活动,落实“七个一”帮扶措施。深化"党建+监管"双核驱动,从党员中选派8名执法人员进驻举报投诉和违法案件较多的4家民营医疗机构,对组织建设、发展党员、依法执业、法律普及等进行帮扶指导,共召开动员会1次,组织党组织活动17次,开展依法执业宣讲培训17场,受众80人次,排查整改依法执业风险8个,查办案件1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显著提高。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群众参与度。在重点帮扶企业中推荐14名企业代表、4家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聘任为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营商环境体验官。通过落实社会监督员和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市场关注、发展关键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截至目前,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8份,征求建议及意见12条,上报问题线索2个,协调解决群众诉求4个。
供 稿:刘剑格
编 辑: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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