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费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26家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污水消毒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配备了污水处理设备并能够正常运行,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仍有个别单位污水处理缺少自检数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核,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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