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6年第四季度,费县卫计执法监察大队出动卫生监督员150余人次、车辆30台次,对全县68家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的饮用水为自来水公司供水,部分托幼机构使用桶装饮用水。检查也发现部分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仍使用自备水井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饮用水存在消毒设施配备不齐全、消毒处理不规范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对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33家中小学、托幼机构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共计罚款6.6万元。并依法依规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采集了水源及供水现场的照片。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2016年12月28日,行政处罚已全部履行到位。同时,已将检查结果总结并反馈给费县教委。
下一步,费县卫计执法监察大队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保障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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