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危废处置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4月9日,兰山区卫生监督所召开兰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级医院医疗危废处置工作会议, 63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医疗危废处置,对照标准对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组织管理、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处置、职业防护等方面进行自查。
4月10日,兰山区卫生监督所共收到自查报告63份,单位自查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个别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储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资料不全。要求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疗危废处置合格达标。
下一步,兰山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促使医疗卫生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排放高度重视,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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