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管理水平,根据《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1日--12日,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分三个组,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6车次,共检查乡镇卫生院24家,县直医疗机构7家,民营医疗机构8家,村卫生室24处。
检查采用查现场、看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重点检查内容有:一是查规章制度是否齐全。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内部转运安全制度、交接制度、集中处置制度以及医疗污水处置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二是查标识记录是否规范。检查是否按规定实行分类收集、是否全部使用专用包装物、容器并张贴警示标识,医疗废物内部转运、交接记录是否完整;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水处理记录及检测结果记录等是否完整。三是查设施设备人员防护是否到位。查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安全贮存、集中处置;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以及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均配备了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医疗污水检测结果齐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均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制及相关制度等资料齐全,医疗废物能按要求分类、收集、储存,医疗废物处置总体情况较去年有明显提高。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记录不全,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清洁消毒记录不全,暂存间卫生不符合要求。针对检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并量化打分,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卫计局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沂南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管理工作,促进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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