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市民行为,增强法治意识,3月14日,沂南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在界湖卫生院楼前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规范市民行为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播放电子显示屏,发放《吸烟有害健康》、《共享健康生活、创建文明环境》、《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多种宣传材料,向过路群众讲解《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中关于控烟、禁烟方面的内容,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与卫生监督相关的热点问题,同时,沂南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将本次宣传活动与创卫活动有效结合,将各类宣传材料发放到四小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广泛吸引群众的关注,形成《条例》人人知晓、人人践行、人人宣传的良好氛围。
通过本次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文明意识、行为素质,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形象,为顺利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