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防止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推动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沂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从去年底开始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共分为2个检查小组,每组四人(新农合办公室二人、监督所二人)。对沂水中心医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结防所、22处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抽查)和1家民营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有23处村卫生室有骗取新农合基金和增加参合农民费用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23处村卫生室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34600元,追回新农合基金1700.4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还将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或线索,及时配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严厉查处新农合违法违规的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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