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个体诊所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3月下旬,莒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40余人次,对县城区域内58家个体诊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城区个体诊所执业诊疗科目和范围、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执业人员资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灭菌等情况。检查情况整体良好,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但也存在卫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消毒记录、门诊登记、医疗废物登记不齐全,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器用后不能及时毁形和消毒,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无传染病登记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当场行政处罚22起,罚款18000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立案1起,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和指导。近期,还将对各诊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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