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步伐,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份以来,兰陵县卫生局对全县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服务常态化。坚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规范与自律、明查与暗访、突击与巡查相结合,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临床用血、医疗广告、放射诊疗防护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与抽查。
二是规范诊疗行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与全县非公立医疗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及处置,避免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三是规范药品招标,实行价格公示。要求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定期将所需药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悬挂于大厅醒目位置,保障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促进合理收费、合理治疗。
四是优化服务流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服务、我承诺”活动为契机,督促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关注细节、注重环节,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
五是张贴温馨提示,公布监督热线。在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及显要位置张贴由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的温馨提示,加大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党员窗口、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为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