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广泛调动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开展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月30日,河东区卫计局、平邑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河东区卫计局、平邑县卫生监督所在组织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通过在人流量集中的商业街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并赠阅新《条例》、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通过宣传活动,营造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舆论环境,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基础。
河东区卫生监督所 曹慧
平邑县卫生监督所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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