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月份,沂水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内的宾馆、旅馆、饭店、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KTV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管理、卫生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管理等内容。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经营业主的指导力度,着力解决好前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8人(含卫生监督协管员),城内街道分2组进行拉网式检查,19个乡镇由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部分新开业的公共场所没有及时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能提供健康合格证明;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没有年审,健康证过期;个别超市的健康证和从业人员不符。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无证经营告诫书、限期查体检测通知书10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得到了整改。 (段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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