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费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13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放射诊疗设备管理等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全县13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均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大部分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在放射诊疗场所的候诊处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机房门口安装了工作指示灯,但个别单位还存在对《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不够重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内容没有及时完善、新进设备无性能监测和设备场所控制效果评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全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提出监督意见41条,责令限期整改。
费县卫生监督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是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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