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邑县认真落实《2016年平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截至目前,已累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963户次,规范各类公共场所462家。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按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安全工作,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卫生检测报告过期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对其进行了详细指导,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80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6份,填写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表380份,对34家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下一步,平邑县卫生监督所将巩固前期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继续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辖区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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