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心概况 >> “三定”职能 >> 正文
临沂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机构职能
   时间:2023-01-03

临沂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3号公共卫生服务大楼

办公电话:0539-8315315(工作日)0539-8073801(节假日和周末)

办公时间:

夏秋两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春两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推进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

(二)参与推进“健康临沂”战略,为健康城市、健康城镇以及“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协助开展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促进行动、生育健康的宣传教育,为全市健康科普、卫生健康行业的社会宣传和大型活动新闻宣传等提供服务保障。

(四)承担全域卫生创建和长效管理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协调的辅助工作。

(六)承担市医学会日常工作及各专业委员会、多学科联合委员会、专业学组的规范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医学鉴定的受理和协调等综合保障工作。

(八)承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全域卫生创建长效管理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免费避孕药具的收储、分配调拨和质量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