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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健康社区建设规范(试行)
   时间:2023-06-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社区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社区健康危险因素,减少社区常见健康危害,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健康社区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健康社区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健康社区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作、街道组织、社会支持、居民参与”,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满足社区居民健康需求,实现社区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规范所指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社区内道路清洁平整、无积水,建筑立面、楼道等区域干净整洁。社区公园、绿道、宅间绿地能够满足居民休闲、运动等需求。北方地区区域内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第七条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积极推广明厨亮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第九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合理布局居住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第十条在居民集中活动场所附近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引导居民文明饲养禽畜宠物,及时清理粪便,定期体检驱虫,预防人畜共患病。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通畅。社区道路和设施安全状况良好,车辆停放有序。在易发生跌落、触电、溺水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定期组织防震减灾和急救等应急培训。

第十三条加强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声环境良好,无固定噪声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或得到有效治理。

第三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四条建有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内),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巡诊服务。鼓励设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或建设健康小屋,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第十五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鼓励成立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相关的社区社会组织。

第十六条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保障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为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照护服务和医育结合服务。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鼓励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

第四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十九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理念,激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的主动性。

第二十条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一条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建成比例不低于30%),引导居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居民积极参加“健康达人”选树活动。

第二十二条倡导无烟文化。社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社区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控烟标识,社区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三条倡导全民健身文化。充分利用小广场、活动室等空间,配备公共健身设施,发挥体育场馆作用,为居民提供健身服务,发挥农村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建设健康(身)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加强对健身活动区域和时段的管理,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第二十四条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第二十五条倡导绿色环保文化。鼓励节约能源,引导居民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自带购物袋、水杯等,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一次性用品。避免高噪声行为干扰他人。

第二十六条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二十七条鼓励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提倡文明婚育和安全性行为,社区内无赌博、吸毒、酗酒、卖淫嫖娟等现象和重大社会治安问题。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将健康社区建设纳入社区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定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计划,适时优化调整工作内容,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将健康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各项工作融合推进,居民委员会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等的作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参与健康社区建设。

第三十一条探索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技术及产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健康社区建设水平。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