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ywsjs.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一)机构职能,包括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或业务范围等;
(二)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健康工作的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工作部署;
(三)规划计划,包括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健康专项规划、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要点、重要卫生健康专项工作方案等;
(四)市卫生健康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五)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由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发布的各类技术标准;
(六)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七)市卫生健康委公告、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八)要闻新闻,包括上级政策、工作会议、直属单位、县区卫健板块,发布相关内容;
(九)卫健工作,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信息、财务管理、法制建设、体制改革、卫生应急、疾病防控、爱国卫生、医政医管、基层卫生、妇幼健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政管理、基层计生、家庭发展、流动人口、新闻宣传、健康促进、科技教育、行风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sjsw.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据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称)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市公共卫生大楼
邮政编码:276001
办公时间:冬春两季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夏秋两季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工作日联系电话:0539-8314140 传 真:0539-8118052
节假日联系电话:0539-8118882 传 真:0539-8601651
电子信箱:swjw@ly.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市公共卫生大楼
办公时间:冬春两季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夏秋两季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工作日联系电话:0539-8314140 传 真:0539-8118052
节假日联系电话:0539-8118882 传 真:0539-8601651
电子信箱:swjw@ly.shandong.cn
四、其他公开平台
健康临沂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入口: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9-8314140;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市公共卫生大楼;邮政编码:276001;接待投诉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