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数量。截至2025年底,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9129处,其中医院264处
(二)人员和床位。2025年,全市卫生从业人员113136人(含在岗乡村医生5596人,卫生员63人,诊所乡村医师数1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6107,其它技术人员5088人,管理人员7427人(仅从事管理的人员2682人),工勤技能人员395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0149人,注册护士40873人。全市开放床位83245张,其中,医院5760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292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2968张。
(三)诊疗人次。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84891053人次,其中医院26251183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385803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3254067人次。出院人数2703077人,其中医院1818637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69361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1077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