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启动部署全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委起草了《方案》,并征求市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助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创新发展,走出一条中医药全域发展之路。
三、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大部分,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重点内容是:
(一)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配《临沂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齐配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着力构建市县二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
(二)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建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提升临沭县、平邑县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公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病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临沂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三)中西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融合。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四)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据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五)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临沂大学医学院设置中医药专业,加强中医学专业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尽快建成中医学专业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六)强化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鼓励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探索中医药传统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支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对已上市的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
(七)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健全中医药名医遴选机制,改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
(八)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探索实施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九)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全面铺开“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推进中医医院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十)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收集和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编辑出版《临沂市中医验方汇编》。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公立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持续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