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020年12月,符合改造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应用电子健康卡,全市电子健康卡发行覆盖不低于辖区人口的80%。
完成情况:①在市人民医院召开首发仪式②一季度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机构顺利上线运行。③按照计划对主服务器进行了扩容升级④将沂水分中心应用服务迁移至市主机房。⑤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3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完成改造并上线运行,24家基层医疗机构上线运行,584家村卫生室上线运行,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⑥基层医疗机构正在加快改造。
成效:已经完成。
33.2020年为全市40万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完成情况:①3月,各县区工作人员根据省方案自行学习,掌握检查办法及操作规程 。②4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临卫妇幼函〔2020〕1号),“两癌”检查按照预约原则,临床检查工作已有序推进中③全市“两癌”累计检查402534人,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成效:已经完成。
34.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全市100处村卫生室达到市级示范标准以上,200处村卫生室达到县级示范标准。
完成情况:①截至12月底,我市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80家,建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600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②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村卫生室摸底调查,编制村卫生室花名册,掌握全市村卫生室基本情况,为制定建设任务提供依据;4月1日下发《关于重新提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2020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确定了建设村卫生室名单;③4月24日召开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暨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会上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引领提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④6月-8月,赴县区就村卫生室标准化引领提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⑤9月3日制定了《沂南县依汶镇卫生院、里庄卫生院、马牧池卫生院帮扶方案》,由市直医疗机构对沂南片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进行帮扶。9月18日,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到沂南县开展帮扶调研工作。⑥9月23日,全省基层卫生工作会议在日照召开,临沂市兰山区就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作了典型发言。⑦10月12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村卫生室管理、标准化建设、医疗服务环境、乡医业务熟悉程度、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⑦11月20日召开临沂市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评估会议,对我市2019、2020年度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过专家评估,我市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80家。⑧12月4日召开全市村卫生室建设现场会。12月7日调度2020年度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完成情况,我市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600家。
成效:已经完成。
35.将基本公卫人均服务经费标准由60元/人/年提高至65元/人/年,规范完善服务项目。
完成情况:①截至12月,全市基本公卫人均服务经费标准由60元/人/年提高至65元/人/年,规范完善服务项目。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县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圆满完成。②2月3日,对照任务目标,紧跟时间节点,完成了第一批资金拨付,共计63353万元;3月13日,下通知调度各县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区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为项目开展提供资金保障;③4月24日,召开了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暨健康扶贫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部署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④5月调度各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保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制定2020年度临沂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在2020年进行双月评价和年终评价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督导评价;⑤6月29日召开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启动会,部署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⑥7月份开展全市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7月14日-23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现场评价组对全市13个县区和13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价,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电话核查等形式,对2020年度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质量抽查和评价。⑦形成2020年度临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轮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对目前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评价成绩列入全年总成绩。⑧督促各县区完成展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区级半年绩效评价,对全市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工作评价和督导。⑨10月12日下午2点在市卫生健康委8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度全市第二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培训会;培训会结束后到兰山区开展评价试点工作。10月13日-21日(不包含周末)对全市13个县区进行阶段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⑩11月形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轮绩效评价通报,指出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印发2020年度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指标。
成效:已经完成。
36.在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一期建设部分临时专用负压病房,二期升级改造现有发热门诊病房和负压病房,全面提升我市重大疫情防控能力。
完成情况:①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已完成地下一层和地上五层主体结构施工;综合保障楼已完成地下一层和地上二层主体结构施工;配电室、医疗废弃物暂存处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拟划拨的2.6167公顷土地完成省级批复;本月累计支出资金3707万元。根据年度计划,本项工作任务已完成。②项目一期临时性应急负压病房楼已建设完成,并已于3月上旬交付使用。二期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招标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环评报告、稳评报告、人防工程、航空限高、土地划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已批复。③原有土地2.3681公顷已批复;拟划拨的2.6167公顷土地已完成批复;医院总体规划设计、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和图纸设计已完成,并通过初步设计专家审查和图审。已完成项目EPC招标公告,确定施工单位。④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已到账,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
成效:已经完成。
37.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县级以上所有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完成情况:①以指挥部名义下发通知,提出建设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开展实验室改造。②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单位建设进度进行督导检查。③对完成改造的实验室,申请省临检中心进行评估审核,通过审核的,准予开展核酸检测业务。④截止8月底,所有县级疾控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已完成建设任务,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成效:已经完成。
38.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力争年底前累计改扩建精神卫生机构5家左右,增加精神科用房1万平方米,增加床位500张。
完成情况:①市卫健委一直把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作为年度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县区各相关机构持续加强对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精神卫生改扩建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②通过倒排工期、攻坚打擂、督促督导等方式,已实现精神科住院用房面积20000平方米,增加床位1000张的年度目标任务。 除平邑县精神卫生院外,已投入使用4家。⑤通过倒排工期、督导督促、攻坚打擂等有效措施,已增加精神科住院用房面积20105m2,增加床位1202张,提前一月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项目比预期提前一月完成。
成效:已经完成。
39.力争年内增加精神科医师10名左右。
完成情况:①卫健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求各县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改善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歧视和偏见,不断创新引智机制,用好各种人才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早日实现核增精神科岗位人员绩效工资计划;②进一步改善精神科岗位人员待遇,持续提升精神卫生岗位吸引力。③本年度全市已增加本硕毕业精神科医师11名,省级转岗培训精神科医师18名,超额完成市年度目标任务。
成效: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