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事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79元,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完成时限:2021.12
责任人:陈晓建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服务科
工作情况:①联合财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资金配套到位。截止11月底,全市基本公卫资金达到人均79元,完成年度任务。 ②截至11月底,从各县区调度的数据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超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6%,高血压患者折算管理率超过43%,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2%。圆满完成各项指标。
完成情况:目前,承诺事项年度目标已经全部完成。
2.承诺事项:全市35-64岁符合条件的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目标为40万人。
完成时限:2021.12
责任人:林红
责任科室:妇幼健康科
工作情况:①我市“两癌”检查圆满完成,全部县区已完成今年度工作目标,共筛查402800人,共查出87例“两癌患者”,均进行了治疗,提前完成年度制定目标。 ②兰山区23900人,高新区2200人,沂南县36000人,郯城县35600人,沂水县38000人,兰陵县48800人,平邑县42900人,莒南县37800人,临沭县25700人,罗庄区19100人,河东区26000,费县40000人,蒙阴县26800人。
完成情况:目前,承诺事项年度目标已经全部完成。
3.承诺事项:修订出台《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完成时限:2021.12
责任人:朱孟国
责任科室:老龄健康科
工作情况:截至目前,联合市直21部门印发了《临沂市“智慧助老”行动方案(2021-2022年)》;各单位已全部落实了老年人优待;《老年人优待规定》已经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份市政府研究后颁布后。
完成情况:目前,承诺事项年度目标已经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