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任务:积极发展托育服务,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5个。
工作进展:①明确重点任务。2023年初组织各县区开展托育建设情况摸底,明确了年度托育发展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印发《临沂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召开托育服务统计调查会议、全市托育事业发展调研座谈会议、工作推进会议等,适时调度、通报工作进度,梳理托育发展的困点难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进展。 ②强化宣传培训。以“普惠托育,共同行动”为主题,组织各级广泛宣传托育有关政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提升全社会对托育服务的知晓率和感受度。活动期间,全市进机关102场,进企业71场,进社区160场,进机构206场。全市报刊宣传1992份,广播电视宣传92次,网络、微信、微博宣传501条,征集典型文字素材24篇,视频素材20条。组织召开市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次,县级培训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对托育服务要点和婴幼儿发育特点进行培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婴幼儿照护水平。 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在已备案机构中开展市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候选单位,打造服务样板,带动全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992家,其中省级示范托育机构3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35家。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7261个,总数达到44689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个。
2.工作任务:开展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救助,为4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
工作进展:①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临沂市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全市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成立市级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医院,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制定筛查流程、指导质控工作;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两癌”检查的组织动员和具体实施主要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单位),各县区指导督促乡村做好适龄妇女的调查登记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检查场所,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②做好宣传培训。6月中旬,邀请省、市专家,开展全市“两癌”筛查业务培训班,全市“两癌”筛查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500余人参加培训。各县区利用人口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课堂、门诊咨询等方式宣讲两癌预防保健知识;借助5.29协会活动日、世界母乳喂养日、世界人口日、妇幼健康中国行等重大节日活动,对目标人群进行“两癌”检查重要意义及防治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目标人群“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检查参与率,为项目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③部门履职尽责。去年3月,会同宣传、妇联、发改、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出台《临沂市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发〔2022〕6号),今年3月份会同教育、民政、财政、妇联等8部门,出台了《临沂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加速消除宫颈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协调开展“两癌”检查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对两癌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确诊病例进行登记并追踪随访,追访率达到90%以上 ④严格调度质控。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两癌”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总结经验,建立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对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诊断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制定“两癌”检查质量控制和考评细则进行质量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修正,定期通报质控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全市完成第四轮“两癌”检查40.34万人,完成率100.85%,累计确诊238人,其中宫颈癌64人,乳腺癌174人,均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