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1〕125号)要求,临沂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标准于2021年7月23日至2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罗庄区、临沭县、郯城县、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专家组通过询问交流,查看档案材料,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对《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规范工作流程现场纠错,汇总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机构一周内完成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使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