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06号建议
《关于重视发展养老事业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夏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发展养老事业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一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62家。临沂天河医院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康养”模式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二是推动蒙阴县省级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项目,2024年全县提升改造医养病房1.7万平方米,新增医养床位1000张、设备600余台。三是积极联合民政、医保等部门,深化医养资源深度融合,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费县和临沭县入选“五床联动”省级试点。
(二)拓展居家社区健康服务。一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4.63%,管理高血压患者97.3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38.54万人。二是鼓励社区开展中医药康复理疗项目和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体质辨识、针灸、推拿等服务。全市共建设100处精品国医堂、2000处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35处市级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工作站和50处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病专科,示范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三)深入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一是稳步推进老年痴呆防治行动。组织各县区医务人员参加了全市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培训,目前已为1.3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了筛查服务。二是探索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遴选上报了10个社区作为省级老年人听力筛查项目试点,并组织部分医疗机构专家利用义诊开展耳道检测和听力筛查,普及老年人日常耳科保健知识。三是开展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累计已对14个心理关爱点、5000余名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认知异常与心理健康问题分类干预。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方面的答复
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市级先后出台了《临沂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临沂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深化医养结合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关于“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融合”方面的答复
一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市级有山东医专附属医院(临沂市老年病医院)和临沂老年医院2所老年病医院,全市有康复医院11家、护理院6家,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二是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比例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比例均达到100%。三是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4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10.2万人次。
(三)关于“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方面的答复
一是举办全市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能力与应急处置等竞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素养,推动了医养服务人才建设。二是组织人员参加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技能、安宁疗护人才培训,2024年共培训400余人次,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深入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开展居家社区延续性疾病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针对出院后对医疗护理服务依赖性高的患者,推行出院计划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延伸服务范围,丰富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
(二)推动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发展。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模式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不具备举办养老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行医养结合“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敬老院,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实现统筹规划、协同发展、一体联建、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三)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探索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形成可推广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推进精品国医堂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方便居家社区老年人接受中医药养生保健治疗。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中药颗粒调剂配送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期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