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1-000015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加强青少年视力保护干预)(关于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回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加强青少年视力保护干预)(关于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回复

2021-11-0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董西军委员、许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视力保护干预》《关于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青少年视力健康事业的关注。您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视力保护干预的建议”案由陈述正确,基本符合当前的形势。关于我市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和近视防控工作,我市开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市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工作现状

(一)我委高度重视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工作。2019年10月,我委联合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八个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临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临教办字[2019]37号,对于指导全市的近视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文件要求教育部门主要做好减轻课外负担工作,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工作,相关数据要及时上传,做好近视的校园环境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主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确保由视光人员提供专业的服务。体育、科技、财政、人社、市场监督和文化旅游部门都按分工各自负责,不断推进近视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措施得力,各项工作有进展。学校方面,中小学按照要求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程,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全部建档,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机构方面,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家庭方面,通过宣传引导家庭主动防控近视,增加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控制青少年使用电子产品。

(三)试点引领,逐步推进。目前我委正联合市教育局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计划每个县区遴选10所小学、10所初中、1所高中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先行先试,而后总结经验全面推开。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强资质审查,规范验配流程”的回复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鲁卫办发【2009】4号),第二条规定,承担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委高度重视眼科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全市眼科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对各医疗机构是否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眼科非法行医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各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二)关于“加强个体干预”的回复

我委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视力监测制度,通过组织眼科专家,联合教育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学生视力监测抽查,建立视力保护健康档案和数据库。拟通过建立临沂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智能平台,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学校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学生视力数据进行分析,实施必要的个体干预与学校群体防控。

(三)关于“加强宣传和科普工作”的回复

我委通过充分发挥与体育、财政、文旅、教育等部门职责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近视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以6月6日“全国爱眼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保护视力宣传活动,并通过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我委支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三、下一步要加强的工作

(一)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智能平台,集预报、检查、控制、矫正和科研等为一体,为全市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二)为全市3--18岁的儿童青少年建立准确的眼健康数据库。

(三)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事业中来。

(四)系统设计幼儿、小学、中学的近视防控教育教学资料。

(五)健全检测队伍,科学、准确监测儿童青少年的眼健康数据。

(六)加强对近视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

再次感谢您对儿童青少年眼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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