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2-000006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8号提案(关于加强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8号提案(关于加强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13   作者: 点击数:  

付洪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的关心、关注和为推进此项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针对您提出的中医医疗心建设存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较少、中医专业人员不足、服务能力普遍不足、基本建设落后、资源配置不足等问题,我们一定认真吸收,积极落实,将相关建议融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近年来,全市中医医院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临沂市中医医院内科大楼及平邑县中医医院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2020年沂水县、郯城县恢复设置公立中医院,实现了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全覆盖。2021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临沂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实施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工程,投资42.2亿元建设8个中医医院项目,推动费县中医医院扩容升级,到2022年,建成蒙阴县、兰陵县、 沂南县、沂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到2023 年建成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郯城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和临沭县、莒南县中医医院综合门急诊楼。

二、关于制定中医人才政策,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和引进。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石,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市现有中医药人员5427人,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现有山东省名老中医2人、山东省名中医19人、山东省基层名中医30人。市中医医院左振素被评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者”。注重开展西医学习中医、临床骨干、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等培训,每年培训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万余人次。深入实施中医药“三经传承”战略,开展沂蒙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投入市级资金300万元培养50名中医优秀人才。

三、关于努力办好中医特色专科。

全市创建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9个,初步形成了沂蒙中医药特色专科集群。临沂市中医医院成功创建齐鲁优势中医药专科集群妇科集群牵头单位,26个专科创建为第二批齐鲁优势中医药专科集群妇科集群建设单位。

四、关于以信息化支撑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3月31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情况的通报》,按照要求,三级中医医院2022年底前达到电子病历4级水平,二级中医医院2022年底前达到电子病历3级水平,目前我市尚有6家医院未达到建设标准。正如您提出的要完善中医医院的信息化系统,该建议正中要害,正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学建设。

2021年7月,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军分区保障处制定了《临沂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目前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独立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2020年,市中医医院整合院内资源,成立了治未病中心。各县区中医医院相继成立了治未病科,均可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和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名老中医个性化的中药调理及膏方调养,以及针灸、拔罐、推拿、内病外治、中医美容养颜等多种中医传统疗法。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医院建设。加快推进临沂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等8个项目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两处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创新中医诊疗模式,强化中医专科和专病门诊建设,打造中医医疗高地。

(二)强化基层建设。打造一批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和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中医阁),各县区建成共享中药房,推进区域中医药服务同质化,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

(三)强化专科建设。做好齐鲁优势中医药专科集群建设,建设一批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全面推行中医经典等“五个全科化”建设,开展门诊“一病两处方”(一个治疗处方,一个治未病处方)试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四)强化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院内师承教育制度和青年中医门诊制度,开展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遴选沂蒙中医优才,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夯实中医药人才支撑。

(五)强化文化建设。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节、“四进两上”、膏方养生节等活动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和各类平台载体,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普及中医药知识。

  
上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2号提案(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

网站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