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2-00001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36号提案(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建立三孩生育保障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36号提案(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建立三孩生育保障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1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潘文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建立三孩生育保障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就母婴保健执业机构相关执业法律法规进行专业解读,再次强调母婴安全工作。出台了《临沂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母婴安全政策保障体系。二是强化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发挥市级救治专家组作用,建立了24小时轮流听班会诊制度,重点加强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专家正常上班,及时解决基层转诊救治问题。三是完善母婴安全体制机制。全市共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20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4家,建立覆盖全市的急危重症救治指挥体系,实行24小时轮流听班会诊并参与现场抢救,最大限度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等5项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母婴安全。

二、扎实做好妇幼领域疫情防控

一是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儿童医疗救治。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助产机构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儿童救治应急预案》,保障好重点人群医疗救治问题。二是扎实开展督导考核。对各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各机构完成完成发热门诊改造任务,督促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年底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1次疫情防控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分片区对全市助产机构疫情防控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

一是深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成立了临沂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下设婚孕检和增补叶酸、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等8个分中心,不断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持续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广并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合计发放6.24万册,使用率100%;全年婚检率90%以上,孕前优生检查率100%;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合计发放叶酸25.97万瓶,叶酸服用人数5.22万人;全年产前筛查率92.6%。下发2021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方案,落实县区和职能部门职责,对检测出的感染患者均实施了积极干预,加强梅毒人员跟踪治疗。全市住院分娩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99.47%。新生儿遗传代谢四病筛查筛查率99.08%、听力筛查率98.99%,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95.99%。二是深入开展“两癌”筛查。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百万适龄妇女“两癌”关爱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和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要求,以三年为周期,为全市120万名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2021年,全市宫颈癌检查40.28万人,乳腺癌检查40.28万人,全面完成任务目标。检出宫颈癌患者64人,乳腺癌患者175人,均得到及时治疗。三是落实好生育支持政策。把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提高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积极为再生育意愿妇女提供生育力评估,免费为符合生育政策夫妇实施吻合手术。

四、切实提升妇幼服务能力

一是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抓手,抓好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引导妇幼保健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在2021年开展的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2020年度)中,临沂市妇幼保健院获得全省第2名(三级),河东区妇幼保健院获得全省第5名(二级)。严格落实爱婴医院管理要求和国家省市保障母婴安全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抓好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妇幼工作队伍。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队伍建设入手,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委直属有关单位配备熟悉业务的专兼职人员,确保妇幼项目、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等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妇幼人才业务素质。积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级妇幼工作人员,围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母婴传播阻断,出生缺陷防治,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母婴安全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更年期保健工作等参加培训12次。围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等组织市级培训3次。四是推进中医药和妇幼健康有机结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8项举措,积极在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将中医对妇女常见病、生殖健康、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的独特疗效传承好、应用好。

五、积极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积极推动流动母婴室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二级以上助产机构流动母婴室全覆盖,大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引进玛玛应(mamain)智能移动母婴室项目,为我市免费提供价值200万元硬件设施及800万元母婴消耗品物资。7月份召开全市“守护37℃爱·弘扬沂蒙精神共建公共场所移动母婴室”发布会,推广宣传移动母婴室建设工作。全年共安装运营移动母婴室37个,月均使用次数3890次,免费提供物资4.19万件,价值约57.6万元。移动母婴室后台反馈用户满意度100%。

六、多措并举促进托育事业发展

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5号),提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要求,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分工,共同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今年,将落实三孩生育支持政策,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纳入2022年市十四次党代会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将推进托育服务发展提报为2022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2022年全市新增托位数至少达到12000个。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和定期评估,切实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区服务业,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支持。鼓励托幼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2022年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

  
上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49号提案(关于在40岁以上癌症易发高发人群中开展免费癌症筛查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35号提案(关于推动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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