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wsj/2023-000005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15号提案《关于解决老年人陪伴与照料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15号提案《关于解决老年人陪伴与照料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2023-10-20   作者: 点击数:  

肖莉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陪伴与照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以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到55家,成功创建4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9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63个示范乡镇(街道)、4家示范单位。

一、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及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情况

(一)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深入推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以居家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签约服务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医保基金承担3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65元、个人付费30元。二是加快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市社区新增养老服务设施,优先引入医疗卫生资源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嵌入式发展。三是支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召开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洽谈会,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鼓励有余力、有闲置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服务延伸,或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开通了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开设比例达100%,二级以上中医院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比例达100%。

(二)政府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一是加大医养结合投入。从资金、土地、医保、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将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护理型床位给予每张2000元的建设补助;将各类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对民办非盈利性机构实行与公办相同的土地政策;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护服务纳入医疗报销范围。二是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准入制度,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放宽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条件,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对新办医养结合机构实行并联审批;医疗卫生机构创办养老机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对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在用水、用气、用暖、固话、互联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二、今后工作方向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陪伴与照料问题的建议对我市医养结合及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很有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积极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及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及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互联网十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各县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力争达到9个。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加快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化发展。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各项倾斜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加大建设补助和运营奖补力度。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逐步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准入、退出及内部运行机制。

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合理划分服务内容、设置收费标准,做好政策引导。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医疗、养老服务人员资质、设施达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同医养结合机构划分不同等级,向社会公开。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格监督执法,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深度融合,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引导发展护理型床位,持续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申请医保定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可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健康查体、长护险、家庭病床等途径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居家社区医养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期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24号提案《关于加快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8号提案《关于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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