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增加老年教育供给。开办银龄健康传媒大学,共开设12门课程,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型老年大学,老年人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收看课程,也可以就近到线下辅导站参加面授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二)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培训。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了“智慧助老,银发无忧”系列活动,组织了“智慧助老”典型案例征集,智能手机线上线下的应用培训,“智慧助医”助老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为做好老年人信息无障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在三官庙、银河湾、凯旋养老中心等社区和单位开展了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和智能设备培训、老年人数字技能关爱行动等活动12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举办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文艺演出、老年人摄影大赛、老年人书法美术大赛、展览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2023年“临沂健康老人”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全市共推荐“临沂健康老人”候选人57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候选人63人,第三届老年人摄影大赛共征集作品600余幅,第二届老年人书法美术大赛共征集书法美术作品300余幅。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立完整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方面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发挥市老龄委牵头单位作用,推动将发展老年教育列入《临沂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老年人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或者通过发掘社区内党群建设、文化艺术、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的教育内涵,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学习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进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二)关于“协调理顺老年教育管理机制”方面的答复
2022年1月,施行的《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老龄工作的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老年教育工作”。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立足职责分工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区积极引导辖区内村(居)成立老年协会,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老年协会4651个。通过老年协会组织促进老年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村居老年协会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大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健康科普专家专业优势,选取老年人关注的健康问题,在老年大学、养老院、社区等开展健康科普巡讲活动,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培养健康技能,今年已累计开展100余场次。
(三)关于“老年教育走进‘家门口’,实现‘老有所乐’。”方面的答复
临沂市银龄健康传媒大学先后在各县区基层社区成立8个线下辅导站,在辅导站定期开展面授,并在未设辅导站的县区开展巡回授课。目前线下辅导站共有近5000名老年人报名参加,今年已开展线下授课80余课时,辅导站和巡回授课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周边老年人创造了在“家门口”学习的条件。
(四)关于“采用多种形式扩大老年大学”方面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自2019年9月起与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电视台联合创办了临沂市银龄健康传媒大学,通过临沂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面向老年观众的教学视频节目,每周一、三、五首播,每周二、四、六重播,截至2023年10月,累计已播出2200余期。课程播出后,再将授课内容在网络服务平台上播放,为学习者提供点播、回看等服务功能,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同时,也可以就近到线下辅导站参加面授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了老年教育服务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落实《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推动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城乡老年教育。发挥银龄健康传媒大学作用,打造老年教育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老年教育,规范化建设基层老年人协会,充分利用各县区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舞蹈、歌咏、书画、摄影、健身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
(二)提高银龄健康传媒大学教学质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不断改进银龄健康传媒大学教学栏目内容,播放老年人关心关注的老龄政策法规、老年人防欺诈宣传节目;有利于老年群体身心健康的书画摄影、舞蹈表演、模特走秀、音乐戏曲、养生保健、心理健康关爱、体育健身等教学视频节目,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丰富线下巡回授课内容,开展讲座,向老年人普及老年健康知识。
(三)开展丰富老年活动。继续在全市开展老年人书法美术大赛、老年人摄影大赛、老年人文娱演出、老年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娱乐活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期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