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会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第三方医学实验室的准入及建设工作,2024年研究制定了《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4-2030)》,在资源配置方面,要求加强社会办医与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机构。在行政审批方面,我委优化了相关机构备案流程,坚持服务前移,对符合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加快备案登记流程;对存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加强现场帮助与技术指导。另一方面,我委今年已将检验结果互认纳入全市卫生工作重点内容,目前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年底前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入互认平台。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答复。接到提案后,我委组织市级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开展调研,经调研发现,目前国内大城市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
(1)依托区域内大型综合医院检验科建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上海松江模式;
(2)区域内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江苏常熟模式、深圳罗湖模式;
(3)独立医学实验室直接加入医联体作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金域医学、迪安诊断、艾迪康、达安基因等;
(4)独立医学实验室与区域“龙头”医院或专业组织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广东清远模式;
(5)体外诊断企业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安图生物、美康生物等;
(6)专业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公司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如祥闰医疗(河南灵宝模式、湖北京山模式)。
通过深入调研国内各地的运行模式,学习先进的经验,进一步助推我市该项工作进展。目前,我委已经建立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病理质控中心,对全市的临床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和病理科进行质量控制,提高各单位的工作质量。全市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部参加省级或国家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还组织了全市的室间质评,保证检验结果的一致性。目前全市有19家医疗机构参加京津冀鲁检验结果互认,以后还将会有更多的实验室参加京津冀鲁检验结果互认。我委在2023年已经建立了市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第一批4家市直医疗机构已经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市内互认。以上这些质控措施和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能够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提供质量保障支持。同时,2024年以来,我委以县域为单位,依托县人民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目前共享中心建设情况纳入县域医共体考核,加强监督监测评价。
三、存在问题
建立区域医学检验中心需要卫健、医保、行政审批、发改等多个部门协作,需要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区域检验医学中心及医保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进一步建立全市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需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区域检验医学中心规范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调研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建设经验,建立各部门协同运行机制,论证项目可行性,各部门讨论制定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管理规定,可先行在县域医共体样板县试点开展医学检验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