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加快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立足实施重大战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和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政策举措和“三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卫生健康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数字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电子健康卡工作。稳步做好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重点工作、民生承诺事项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四)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五)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加大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医疗机构院务主动公开。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六)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七)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卫生健康委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 “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九)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十一)扎实搞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医疗卫生行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
(十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和保障
(十五)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相对稳定的过硬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十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打造具有本地或本系统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