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18
任务目标: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工作进展:召开全市医院高质量发展会议,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完成对河东区人民医院的评审工作。①制定县级医疗机构六大中心创建工作目标:要求90%以上县建成卒中中心,80%以上县建成创伤中心、60%以上县建成胸痛中心,设置1-2家综合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每个县区创建1-2家县域医疗次中心; ②制定2021年度医疗管理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平邑县人民医院获批山东省“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7家县区医院获批山东省“卒中防治中心”建设单位,全市16家医院建成“卒中中心”;平邑县人民医院、沂南县人民医院、费县人民医院、蒙阴人民医院建设成省级癌症规范化病房 ③在全市开展医疗资源情况调研,研究确定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数量,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带动医院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④4月16日完成对河东区人民医院的评审工作。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19
任务目标:提升县级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工作进展:县中医医院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临沭县、费县中医医院为建设单位;启动“五个全科化”建设。筹备全市中医药大会,完成相关政策制定,开展中医药与党史系列宣传活动。 ①完成《临沂市中医经典等“五个全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制定,并征求各单位意见。 ②下发通知对县中医医院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临沭县、费县中医医院为建设单位。临沭县、费县中医医院作为建设单位开始部署创建工作。 ③下发《临沂市中医经典等“五个全科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中医医院开展五个全科化建设,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 ④组织开展中医药与党史系列宣传活动,促进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提高党员干部中医药健康素养。 ⑤拟定《沂蒙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方案》和《关于开展临沂市中医药“名方”、“名术”筛选评价整理工作的通知》。 ⑥举办临沂市中医药条例培训班。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20
任务目标:提升乡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工作进展:截至4月,平邑县、兰陵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沂南县、沂水县基本设置县级精神卫生专业诊疗机构,全市比例65%,定任务目标已顺利完成,力争全年提前完成目标任务。①分别对2021年1-3月份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县区根据通报中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②2月26日,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通知》;3月8日,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转发了《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的通知》;4月15日,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网格化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21
任务目标: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工作进展:①1月8日,市卫健委同意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临沂市心理健康管理中心”,配合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宣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②分别对2021年1月份、2月份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县区根据通报中存在问题限期整改。③3月8日,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的通知》结合2月26日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22
任务目标:提升市级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进展:①感染性疾病综合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内墙墙板、外墙造型砌体安装至七层,通风系统安装,水系统主管、支管安装同步进行安装; ②综合保障楼主体结构已封顶,1—3层卫生间基层处理完成,1层给排水主管安装完成; ③拟划拨的2.6167公顷土地已完成公示、组卷上报,省政府已于12月份批复,市政府已于4月8日土地划拨批复,土地证手续办理正在推进中。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23
任务目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工作进展:①完成第一批公卫资金拨付,3月9日-11日,对各县区项目实施进行了现场评价。 ②4月2日,召开全市基层卫生工作会议,通报各县区公卫存在问题,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③4月,对部分县区公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24
任务目标: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工作进展:截至4月份,全市共计检查61848人。①召开全市2021年度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计划,2021年度“两癌”筛查工作开始启动,目前平邑县和蒙阴县已经开始筛查。 ②3月份“两癌”检查以来,我市沂水县检查8164人,沂南县检查5131人,平邑县检查2.2万人,蒙阴县检查5416人,费县检查5350人,罗庄检查4570人,郯城检查5360人,临沭5857人,全市共计检查61848人,圆满完成4月份目标进度。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
编 号:34
任务目标: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工作进展: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临政字〔2021〕36号),征求了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科协等单位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①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督导组督导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心医院郯城县、兰陵县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情况;目前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保留了必要的人工服务,均有老年优先等必要标识,建立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 ②国资委已经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公交的政策,目前市内公交车已全部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无老年人公交卡的外来临老年人可凭借身份证、老年证等有效证件乘车; ③市城管局主管的政府办公园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市发改委和市文旅局已通知政府办旅游景点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目前老年人凭借有效证件已享受优惠政策,市体育局正在拟定主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计划; ④调研各县区2020年度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的发放情况和2021年度发放标准,2020年度全市共为十万余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000余万元,共为千余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500余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⑤召开2021年市老龄委全体会议,市委老干部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就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情况和关于老年人优待的年度工作计划做了交流发言; 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1年全市“银龄安康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印发了2021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工作深入推进,提升老年人抗意外伤害的风险能力; ⑦市发改委会同市文旅局对全市政府办旅游景点缆车观光车老年人半价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⑧市体育局调研公共场馆,选取开放条件好的场馆,向老年人开放。
完成情况:推进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