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2-000004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7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建议)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7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13   作者: 点击数:  

夏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医药事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制定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接连颁布《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政策,涵盖了立法、规划、实施细则等各层面,进一步完善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去年,又出台了《临沂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召开了全市中医药大会,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重点就提升服务能力、补齐产业链条、建设人才队伍、弘扬中医药文化等工作作了强调部署。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山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山东省中医药“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我市的提升方案和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拟于今年印发实施。

二、关于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用好培训轮训、师承教育、考试等各项平台载体,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让群众“看上好中医”。一是加强培训轮训,举办全市黄煌经方临床应用培训班、中医经典《伤寒论》培训班,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将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基地、实践基地,推广2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三年内完成基层中医药人员轮训,提升基层队伍中医药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师承教育,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院内师承教育制度和青年中医门诊制度,培养青年中医望、闻、问、切“四诊”能力。开展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沂蒙中医优才。三是挖掘中医人才,对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药人员引进到院内坐堂行医,举办“西学中”研究生培训班。邀请国医大师李佃贵和南京大学经方学院院长黄煌教授,来我院设立了“传承工作室”并带徒7名。

三、关于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在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全覆盖基础上,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打造100个精品国医堂,示范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提升。2021年全市建成精品国医堂44处,中医药总诊疗66万人次,同比增长30.2%;中医药诊疗总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37%。创新性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要求村卫生室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及相应中医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各类中医药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目前全市建成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1500处,业务收入达到4928万元,比建设前增长23%,真正实现了让基层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

四、关于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全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的作用,在各类疗养院、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推广一批老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开发推广适宜老年人体质的健康药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工作。

五、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基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中医药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市卫健委积极与医保局沟通,加大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倾斜力度,目前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均降低100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用中药饮片(中草药)报销比例均提高10%,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含一体化村卫生室)使用的中药饮片(制剂)和非药物疗法等项目,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出台《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通知》和《临沂市“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临医保发〔2021〕9号),选取22个病种纳入单病种付费改革、19个病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

六、加强中医文化宣传。

连续13年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连续5年举办全市中医药文化节,带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中医药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上餐桌、上课堂“四进两上”活动,每年宣传群众近13万人次,全面增强了中医药影响力。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医药膳推广应用工作,建设57家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培养药膳大师34人,年均接待药膳客人20余万人次。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深度挖掘我市历代名医增加本地特色和历史厚度感。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您提出的六条建议,意见中肯,措施丰富,对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参考意义。我们一定认真吸收,积极落实,将相关建议融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上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79号建议(关于乡镇卫生院未来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40号建议(关于加强医院护工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

网站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