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府扶持,促进我市医学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团对于“促进医学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建议,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下:
一、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我市医学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一部署,促进市直医疗机构重点专科稳步发展。按照委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拔尖工程”活动要求,全市9家委属医疗机构的20个重点发展专科建设方案在去年已制定完成,正在按照方案内容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扩充建设重症医学科新区域,呼吸与危重医学中心门诊诊区已建设完成、正式开诊;市妇幼保健院加强亚专业建设,推进胎儿医学及流早产防治中心建设,提高儿科各亚专业诊治能力,对全市急危重症新生儿转运系统进行持续改进,实施早产儿适宜技术推广,不断深化早产儿发育式照护;市肿瘤医院已根据“拔尖工程”文件精神设立专项资金,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100万元,省级重点专科60万元,市级重点专科20万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台《医疗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从诊疗规范、急诊急救应急演练及核心制度的落实、医德医风包括科室运行模式等方面,全面帮助精神科、疼痛科等重点科室提升;市皮防所新开设皮肤病理科和美容外科新项目—水光针,大力提升皮肤科和医疗美容等重点专科发展。
二是开展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全市共评审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3个,县域省级重点专科9个,市级重点专科114个。按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指标体系及《关于实施山东省医疗能力“攀登计划”的意见》(鲁卫医字〔2019〕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每年积极组织并做好全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提高全市重点专科服务能力。
三是开展“百名名医进沂蒙”行动。加大名医、专家邀请力度,通过多种形式邀请市外名医、临沂籍在外名医和专家。发挥名医引领、带动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科研创新等方面指导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运用能力,培养青年人才,提升专科水平,带动学科建设。截至目前“百位名医进沂蒙”行动累计邀请1558名市外、省外专家走进沂蒙,授课468场次,接诊9106人次。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的回复
我委重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2022年3月印发《临沂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由我委成立重点专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设立评审专家库,明确了专家库的组成及成员需具备的条件。
(二)关于“强化支撑,加大资金投入”的回复
根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3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向市政府申请市人民医院建设国家级重症医学科的市级配套建设资金,以加大对该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我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关于“健全机制,强化人才保障”的回复
一是提高单位用人自主权。出台《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组织,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充分尊重卫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招聘权限,自2020年起,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组织权限,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机构情况确定,市人社局在每年的公开招聘工作中,积极做好招聘简章的核准备案工作。二是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22〕8号),明确“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激励力度,公立医院结合实际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所需资金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不作为薪酬总量核定基数。同时,方案进一步优化考核机制,将公立医院考核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公立医院制定内容考核评价办法时,要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以聘用合同为以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三是加强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我市每年选拔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人,主要选拔对象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社会各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重点推荐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一线工作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人选由市政府发文公布,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管理,管理期为5年,管理期内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2022年,全市选拔医学领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占总数的20%。四是加强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建设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平台3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各1家。2022年,依托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平台招收博士后3人。发布《2023年度临沂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博士后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3家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平台计划招收博士后人才15名(占总计划招收人数的20.8%),并提供全职年薪30万元,以及相关博士后政策待遇。五是推进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和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督导我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印发职称评审政策,2022年度全市共评审通过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1360人,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124人(其中基层正高27人、基层副高97人),推荐报省高评委并评审通过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456人,进一步优化医学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六是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对医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全市建设医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4家,占总数的18%。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学习服务,完善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专业科目兜底保障的学习机制。同时,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学员需求,动态调整科目内容,提升课程质量,为医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内容。2022年全市共申办医学领域高级研修项目6个;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医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5.97万人。
(四)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府扶持,促进我市医学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的回复
根据《“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攀登计划(2022-2025)》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引导医院发展方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在临沂市委属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专科“拔尖工程”,引领带动全市医学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计划到2024年底,所有委属医疗机构所报专科水平全部达到建设标准,新增5-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或达到相应水平),所有二级医院所报专科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五)关于“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的回复
我委连续多年营造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的氛围,强化宣传,提高全员重视程度和参与度。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优势特色专科成效,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支持度,扩大专科影响力,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要加强的工作
(一)继续开展委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拔尖工程”。紧紧围绕“健康临沂”建设工作部署,致力于打造鲁南苏北医疗高地的目标,根据居民疾病谱、群众看病就医和异地就医情况、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质量安全,统筹考虑委属医疗机构不同等级和不同专业的发展,通过实施“拔尖工程”,实现“国家级重点专科引领带动、省级重点专科提质增量、市级重点专科有序跟进”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新目标。
(二)继续开展“百名名医进沂蒙”行动。通过邀请市外名医和专家到我市医疗机构坐诊、查房、指导手术、带动学科发展。同时,通过引进名医和专家,快速提升我市医疗机构临床技术水平,促进我市相关专科、学科发展。加强名医工作室建设,各医疗机构要积极聘请国内某领域的知名临床医学专家、国医大师来我市建立工作室,并将名医工作室与重点专科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名医带动名科、名科成就名院”的示范效应,争创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三)开展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实行重点专科动态调整机制,对已过评审周期的重点专科进行回头看,新评审二至三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参评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保障。争取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切实保障重点专科基建、人才、科研、技术、设备建设所需资金。进一步整合专科建设资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势重点专科。利用3-5年时间,在市直三级医院建成一批特色更鲜明、优势更突出的重点专科。
(五)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用科研、教育、医疗等机构的薪酬制度。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探索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横向科研经费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国库,支出使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获得兼职收入,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六)集聚青年高层次人才。一是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可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二是赋予用人主体更多用人自主权,积极探索市场化引进培养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学者,根据引进人才的水平层次,用人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80万元。三是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稳步提升博士后招收数量,对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最高给予生活补助15万元。加强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引进到市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可以公布中、长期简章,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七)集聚青年高层次人才。提升院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优化院校学科专业布局,根据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优化专业方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加强新工科、新医科等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建立城校联合育才机制,支持高等专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
再次感谢代表团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