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170/wsj/2024-00001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1-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27号《关于关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27号《关于关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4-11-27   作者: 点击数:  

徐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问题,近几年围绕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制定政策、不断完善措施。收到提案后,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出台优惠政策,完善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方面

(一)加强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使用。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临沂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公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具体流程事项。每年下发《关于临沂市公费医学生选岗结果的通报》,指导各县区做好公费医学生入职等工作。二是规范就业安置。每年公布《临沂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明确岗位计划、考试流程、选岗事项。公开考试。严格选岗考试,密切与培养高校配合,依托临沂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公费医学生选岗考试。公正选岗。规范选岗流程,提前公布具体岗位,按照选岗考试成绩,结合学校表现,确定选岗顺序,组织公费医学生公开选岗,邀请临沂市公证处对选岗全过程进行公证。连续2年顺利完成选岗,未出现公费医学生投诉等情况。

(二)推进落实县管乡用机制。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我市制定出台了《临沂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临卫发〔20208号),从准入退出、待遇保障、培训考核、奖惩政策等方面全面加强乡医队伍建设,同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联合十部门制定印发《临沂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强化基层人事编制等支撑保障,规范做好公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二是拓宽发展空间。先后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沂蒙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等专项文件,实施沂蒙基层名医人才工程,先后16人获评齐鲁基层名医,128人获评沂蒙基层名医,聘期内每人每年享受政府津贴7200/年。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持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争取上级资金150余万元,增加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场次,通过开展集中轮训、挂职培训等活动提高乡医业务技能,每年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50人,全科医师9人,乡村医生190人。

二、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方面

近年来,市卫健委持续打造强基层三大招牌,不断下沉优质资源,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质量。一是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深化开展。连续五年创新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活动得到全省推广。2023年共计1021支服务团队、5502名医护人员参加活动。开展义诊14.4万人次,走访患病群众2.8万户,为6944名基层患者开展会诊。二是选派业务院长持续下沉基层。2023选派38名业务院长到38家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乡镇卫生院工作,全市累计187业务院长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特色专科188个,建立双向转诊渠道124条、支援设备1062件,价值3247万元。三是在全省首创开展强院带弱院帮扶活动。遴选1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资金设备、人才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结对帮扶13家薄弱卫生院。2023年度,全市13家帮扶机构下派挂职人员35人,帮扶资金、药品或设备共计1686.5万元,乡镇卫生院在帮扶医院培训学习人数59人,帮扶建成特色专科19个。全市13家被帮扶乡镇卫生院2023年业务收入为9380万元,同比增长45.16%

对于您提出的其他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争取政策,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感谢您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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