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托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满足群众科学育儿需求,临沂市多措并举推进全市托育服务发展。
一、持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沂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临沂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确定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原则和要求,明确到2025年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4.6个。将推进托育服务发展连续三年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民生实事,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
二、持续加强托育服务工作指导
严格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制定《临沂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评分标准(试行)》,出台《临沂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明确备案要求和办理流程。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临沂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以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宣传教育作用,培养市级托育服务专家团队,为托育机构提供行业指导、业务培训、家庭育儿指导等综合服务,加强托育服务机构制度规范、膳食营养、生长发育评估、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方面的指导。
三、持续加大对托育服务事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临沂市标准住宅小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对标准住宅小区托育配套设施做出了相应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备案之后将与建设相关的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用于开展托育服务,为发展托育服务奠定基础。二是建立财政对托育服务工作的支持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对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普惠保育费补助政策,二孩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三孩保育费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三是完善假期制度,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四是减轻运营成本,印发《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租赁国有企业、社区闲置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产权属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的、位于我市辖区内的闲置用房,向托育机构出租减免租金总额的25%,支持规模较小的机构深入居民区,提供小范围的家庭托育服务。五是加大财政投入,联合发改部门积极组织申请托育建设中央投资,积极争取资金扶持,共申请补助资金190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4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体系。
四、持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每年组织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举办临沂市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以赛促建,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的通知》等规范要求,强化托育服务人员职业素养、政策法规知晓运用、婴幼儿照护与保育能力、急救实操技能,截至目前共培训托育从业人员覆盖1万余人次,推进职业院校、家政企业培养托育人才,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联合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临沂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启动组织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全国参加培训项目人员共计1713人。
五、持续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临沂市计划生育协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紧扣时间节点,制定本辖区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突出主题重点,通过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托育服务政策、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步以广场宣传、主题日现场宣传、优质托育机构现场展示、举办托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展播宣传片等形式,着力在新婚、在孕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影响力度,集中宣传托育政策、设置标准、服务理念等,提升家庭和婴幼儿照护机构生活照料水平,引导群众科学育儿、安全防护等,进一步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增强托育认同感,营造社会关注托育服务浓厚氛围。全市建设国家级“向日葵亲子小屋”2个,省级及以下42个,服务儿童2310人次;积极宣传0-3岁婴幼儿照护知识,开展宣传服务活动380余次,间接覆盖1万余人。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257个,服务婴幼儿8552人次。
六、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连续三年开展托育服务机构示范创建活动,组织专家评审组到托育机构进行现场评价,评审出县级、市级和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对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将兰山区作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示范县区,联合多部门对试点县区开展“全日托、半日托、周末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试点探索,逐渐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行业临沂特色品牌,切实推进全市托育服务发展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210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25家、省级示范托育机构2家。
对于您提出的其他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策,共同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感谢您对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支持人口家庭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