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松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免费产前筛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认真推动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发挥出生缺陷防治中心作用,扎实做好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预防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培训班,就婚前保健、孕前优生、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全市结婚登记8.8万人,婚前医学检查8.46万人,婚检率96.11%;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6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叶酸项目发放叶酸22万瓶,服用人数4.6万人;产前筛查64715人,筛查率97.83%;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67264人,筛查率超过99%。
市残联根据《临沂市儿童残疾筛查随报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妇幼发〔2021〕2号)要求,与市卫健委联合成立了市级儿童残疾筛查诊断中心,推动儿童残疾早发现、早诊断与早康复之间的无缝衔接。2023年经筛查确诊实施康复救助残疾儿童474名。今年,市政府继续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已审核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800余名。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投入责任,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力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工作。安排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质量。“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市级资金3960万元对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并对在定点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儿童发放送训补助。
二、我市产前筛查工作主要进展
1.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临沂市优生优育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产优生健康检查、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目前我市实行的政策是《临沂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方案》(临卫发〔2017〕72号),在产前血清学筛查、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和产前诊断三种方式中,每位孕妇可选取1种,共计享受1次150元的补助。市医保局将我市参保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胎。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结合我市情况,积极争取,力争实施更多支持妇幼健康的医保政策。
2.提升出生缺陷相关项目实施质量。发挥出生缺陷防治中心作用,做好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预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培训班,就婚前保健、孕前优生、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开展集中培训。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妇幼健康项目督导质控。于6月15-16日,组织开展全市妇幼项目集中培训。于6月下旬,开展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半年检查,切实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3.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将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作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综合执法。定期公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机构名单,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4年6月份,对兰山区、罗庄区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依法执业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各县区、各机构工作开展不平衡。项目实施的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海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在孕期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引导公众主动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
(二)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继续开展好免费婚检、孕前优生、产前筛查费用减免、新生儿免费“四病”筛查等政府购买妇幼项目服务,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项目质量督导检查,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指标信息收集分析,促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标准化、同质化。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加大与财政、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提高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的补助额度,提高产前诊断与产前筛查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减少出生缺陷发生。